微型交通工具禁上路,即日起执法,免得它害人害己!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日前指出,蚊型脚车从来未被允许上路,一旦发现它们的踪影,执法单位将立马采取行动,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。

他透露,随着政府在2021年12月17日颁布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(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),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已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驶,陆路交通局和警方将即刻执法。

他解释,上述微型交通工具,包括轻便摩哆(Moped)、特定的微型机动车,如电动滑板车(e-scooter)、引擎滑板车、人力滑板车,以及流动辅助工具(PMA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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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为了确保公众与道路使用者的安全,陆路交通局与警方将根据这即时生效的禁令执法,任何人士一旦被发现在公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,将被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。

“就以夺走8条人命的蚊型脚车交通意外为例,微型交通工具一旦贸然上路,或许会造成与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,酿成相同悲剧发生。”

他直言,违例者可在上述法令下被罚款300令吉,若在公路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撞到他人,并酿成意外,当局可援引上述法令第41至45条文以及第54条文,采取对付行动。

但魏家祥强调,上述禁令并不禁止人们在住家、任何私人地段或是经当局宪报为公园的范围内,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。

举例来说,若你是要在篮球场、俱乐部会所,或你的住家范围内驾驶(微型交通工具),这并没有问题。

他补充,部长在与相关执法单位商讨后,有权豁免任何路段根据部长制定的条件,受限于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(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)。

交通部呼吁公众必须奉公守法,遵守交通安全规则,以保护自己、家人与社会的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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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轻便摩哆(Mope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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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个人微型机动车(PM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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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个人流动辅助工具(PMA)